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囍上眉梢-第十四章 行动力超强的小舅舅
更新时间:2011-06-17  作者: 虫碧   本书关键词: 古代言情 | 虫碧 | 囍上眉梢 
正文如下:
“想要住下来?”喜梅娘一听这话,立马就变了脸色,只可惜小舅舅比她更棋高一筹,当下就举起手止住了她要说的话,“你不留我在这里也可以,大不了回村儿去就是了,只是我回去会不会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那我就不能保证了。”

“你,”喜梅娘看着洋洋得意的弟弟,咬碎了一口银牙却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大哥他们可是很想你哦,如果知道你住在这里的话,一定很高兴。对了,还有那个土财主,姓郑还是周啊?我都记得不太清楚了。算了,姓郑还是姓周都不太要紧,反正有那么多人想要娶你,赵钱孙李应该也能排的满了。”喜梅见着小舅舅抱着臂在那里,假装不在意的假笑着,这模样像足了喜梅娘逼人时的德行。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姐弟俩在抓住人痛处狠踩上还真是别有天赋,瞧瞧母亲现在那个样子,只怕没有几个人能将她逼到这般地步吧。喜梅在心里暗想着,然后却是站出摇了摇母亲袖子的打圆场,“娘,难得小舅舅来一趟,我好想他的,你就不如留小舅舅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嘛。”

说她们母女逃出来时便知道有被人发现的这一天,也做了一些对应措施,但不到万不得已时谁也不想放弃现在的生活,所以还是能拖就拖吧。这次虽然有人找了过来,但幸好只有一个人,并且这个人也不是很乐意把她们的行踪暴露给其他人,所以只要能搞定他便可高枕无忧。喜梅不清楚小舅舅打的是什么打算,但当务之急是稳住他的人,所以给喜梅娘使了个眼色,示意她答应自己。

别人不清楚自己的女儿是怎么样,但喜梅娘自己却亮的跟明镜儿似地。知道喜梅人小鬼大,加之自己也清楚现在不能把自己这个弟弟逼迫的太急,于是当下就顺着台阶下来了,装作不耐烦的一把打掉了喜梅的手,“好了好了,你要留的话便留他住几天就是,只是别想在我这里吃闲饭。哼,我这里不养闲人。”

喜梅娘做完这番姿态,变装作气呼呼的走了,只留下喜梅在那里打探情况。果然,面对一个半大的小孩儿,人们通常都是没有戒心的,尤其是这么个可爱的小侄女甜甜的一口一个小舅舅,又是张罗给你烧水洗澡换衣服,又是张罗给你弄饭吃,于是刚才在喜梅娘面前还针锋相对的小舅舅很快就在喜梅的种种旁敲侧击之下,把自己的底儿一五一十的跟喜梅交了。

原来自己的这个小舅舅姓王名强,是母亲那边的那群兄弟姐妹里年纪最小的一个,今年才不过十八岁,比自己的母亲小了整整九岁。山里孩子多,大人也没闲心一个个教养,都是贫地里的庄稼一样撒下种子之后就不管了,长成什么样纯看天意,王强就是其中的最典型代表。他自打懂事之后就自己养活自己,各家各户的蹭吃蹭喝,养了一身的流里流气的毛病,除了不干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外,其他的基本跟街头的青皮混混没什么两样、

喜梅家以前境况好的时候,王强经常在姐姐姐夫家蹭吃蹭喝,待着喜梅爹失踪了,家里落败了,他虽然不常来,但是偶尔良心发现的时候也会带点东西来看看姐姐外甥女,因此跟喜梅家的关系还不错。他是经常在外面混的,见得人和事多了,脑子也自然比那些个一辈子只知道埋在土地刨食的乡下人灵活的多,是以当初所有人都觉得喜梅娘是被那些人逼得家产全无时,他却坚信自己这姐姐是个厉害角色,手中肯定有底牌,是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对喜梅娘的试探。不过喜梅娘的确藏得好,他多次无功而返,最后却也将信将疑的觉得姐姐可能在这次的事上傻了一回。

不过,这次喜梅娘带着女儿忽然的失踪在两家的村落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旁人急翻了只能想着这母女或许是躲到了什么山旮旯里避难,于是加倍的在方圆几里的村子里找,但王强却偏偏的反其道而行之,又捡起自己当年的猜测,觉得姐姐肯定是握着一大笔钱带着女儿跑了,于是专门捡繁华的地方找,从小县镇一路搜到了这南阳县里。

不得不说,在这么个人口众多,每天都有无数人来来去去的地方找一个带着女儿的寡妇其实是件难于登天的事情,但王强机灵的脑瓜子却在这个时候又一次发挥了绝佳的作用。依照他对姐姐的了解,一个整天鼓捣小生意连做梦都想着钱生钱的女人甘心在这种地方关起门来默默无闻的过日子?鬼才信呢。所以王强一不打听哪里多了带着小孩儿的寡妇,二不打听哪里来了神神秘秘的异乡人,他只打听哪里开了新铺子,哪里多了新生意。

不过当王强开始打探这个时,一直很顺利的他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因为这饭馆是按照喜梅的想法经营的,所以王强按照自己心目中姐姐这种女人开的无非就是水粉铺子绸缎庄,要不然就是卖零零碎碎小首饰的杂货摊子的套路去找,结果把南阳城翻了个盖儿都没找到,就在他心灰意冷且身上只剩下十文钱,打算打道回府的情况下,因为在路边小饭馆吃的一碗饭,偶然的找到了喜梅母女俩的踪迹。

说来也巧,那日王强又找不到人,肚子饿的饥肠辘辘,偏生的口袋里只有十文钱,除了馒头和阳春面什么都吃不起,于是蹲在码头上发呆。可不想就在他魂游天外时却闻到一股诱人的肉香,回头一看却是个大汉端着一碗饭从自己面前走过,饭尖儿上面赫然有半只鸡腿,顿时口水咕噜噜的直往下吞。那汉子十分仁义,见着他饿的可怜,便分了小半只鸡腿给他,然后告诉他前面有家新开的“顾氏快餐”,里面一碗米饭加红烧肉只要八文,还免费赠送例汤,极为划算。不过王强是外乡人,自己没有碗,恐怕还得多花两文钱借他们的碗一用,不过如果王强不介意用自己的碗的话,自己倒可以便宜的以一文钱的价格租给他。

王强听着大汉介绍起餐馆里的快餐时,口水都泛滥了,但是当得知用个碗还要两文钱,顿时觉得这规矩太没道理,还以为那人诓自己。那大汉被他这么一冤枉,顿时就急了,拽着他到了店门外的条幅哪里,也不管他识不识字,就要他瞧瞧看。

王强是个青皮破落户,整天游手好闲,哪里会认得字?向来看着那方块儿就头大不过这次,他一瞅着墙上的字,立马就愣住了,过了片刻后却又是手舞足蹈起来,冲进去问了人家店员他们在哪里还有分店,然后就一路的奔了过去。

说来也巧,王强不认得字,但是却很熟悉自己姐夫的字。先前他在喜梅家蹭吃蹭喝的时候,也知道之所以能有这番吃吃喝喝便是得益于有一位懂学问的姐夫,是以对喜梅爹非常崇拜,还曾经一度赖在喜梅家要给姐夫当书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整天黏在喜梅爹身边,虽然不认得一个字,但是却能从一堆字里面认出那些个是自己姐夫写的。喜梅爹生死不明之后,虽然那字不曾在别处出现,但却时常从喜梅手中流传出来。因为喜梅平日描红临摹的,就是她爹当年的手书。

原来的顾喜梅还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临摹的不是很到位,而换了个芯子的顾喜梅自己本身就有毛笔字功底,后来又刻意练习模仿,所以从字形到气韵越来越接近于喜梅爹的字。王强一个粗人,不懂得字还有气韵,但是却能看得出像不像。以他的眼睛去瞧,那就是这字越来越像姐夫了,肯定是小侄女写的。

王强就这么一路摸索,很快就找到了总店。这次他倒是没有贸然进入,而是现在周围盘桓了一圈,问了问附近的人,知道这家的确是只有女掌柜的没有男掌柜的,还有个玉人儿似地小姑娘,便确定是自己要找的无异了,当下就兴奋的冲了进去,豪迈的点了一桌子吃的,风卷残云的大吃了起来。

按照王强本来的想法,就是先吃饱喝足,才找到姐姐告诉她其他人在找她,卖个好献个乖,然后就顺理成章的留在她这里蹭吃蹭喝了。因为他一路上千辛万苦的爬到这里来,打的就是投靠的主意,可不是为了家里的那帮土鳖捉人的。要不然,他找到喜梅母女俩,喊那些人来把这母女俩捉回去自己又能落到什么好处?什么也没有。与其那样,还不如就赖在姐姐这里吃香的喝辣的,到时候再娶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过一辈子城里人的生活。

喜梅从小舅舅这里打探清楚他的来意,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只要他不是来抓她们回去的就行,至于在这里吃住什么的,实在不是什么大问题。从他找到他们母女俩的经历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人虽然没文化,好逸恶劳流里流气,但却胜在脑子灵活,若是留下来用得好了,说不定还是了不起的一个助力呢。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没有弹窗,更新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