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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不为庶-百九十一章 飞来的情敌
更新时间:2012-04-11  作者: 公主小格   本书关键词: 古代言情 | 誓不为庶 | 公主小格 | 公主小格 | 誓不为庶 
正文如下:
古代言情

“让我看看阿宅带的长样?”

人未到。声音先传了。那足以振聋发聩的声音,料是谁也不能够忽略吧。阿让一耸肩,表示很无奈,但是锦遥却不状况,她慢慢地回过头,看到了一个丰腴的女子。

身高大约一百七十公分以上,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手掌很大,四肢很长很壮,锦遥看了后,心里面估计着,如果被这个扇了一巴掌,估计就可以昏厥一会儿了。

“山姐,你这大嗓门要是不改改,时候也嫁不出去啊。”阿让挖了挖耳朵,然后心里面替阿哥无奈。其实啦,他的心里面也是对身形娇小的女子有好感,也不为。总之,好不容易他的阿哥动心了,所以他就得尽全力帮助阿哥。

“臭阿让,别乱说,我才不要嫁人呢!”说罢。小山的脸上露出了娇羞的表情,如果她的皮肤没有那么黑的话,估计能够看出来一丝红晕。正当小山的娇羞状还没收尾的时候,看到了阿让身边那个白皙的小人儿,她突然果断地停止了娇羞。

“阿让,这个女娃就是你们捡的那个?”也太小了吧,看她身上仿佛没有几两肉一般,那么白皙,都不怕被太阳晒黑吗?小山在认真地分析着敌情,最后得出结果,这个看起来风一吹就会跑了的女孩,应该不足威胁,还是后山村的村长女儿比较有威胁性。

被人称作捡的,听着那么别扭呢?锦遥努力让笑笑,不过笑容很勉强,看在她那么强壮的份上,而且锦遥又不想惹事情,所以她只好充当微笑娃娃了。

“山姐,她叫余锦遥。”本来阿让还想说,你可以叫她锦遥,因为余锦遥对他说过,她十八了,而山姐才十六。不过看着外表,还有山姐气势汹汹的模样,阿让暂且不告诉她事实真相比较好,他还是比较担忧山姐会因为把锦遥扔出去。

“余锦遥?”小山看了看余锦遥,当她看到余锦遥那水嫩白皙的皮肤后。真想伸出手去捏一把,不过又想到,是不是男人看后也有这种想法呢?“锦遥妹子,你的皮肤好白啊、”

看吧,阿让不发表意见,如果小山感觉锦遥比她小,那也最好不过。因为无论如何,锦遥的安全第一啊。

几个人正说着话,阿宅已经收拾好了房间,他推开木门出来,正想呼唤锦遥却看到了小山站在那里。

“阿宅哥!”小山高喊一声,人就朝阿宅扑了,那么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看着威力的确不小。锦遥咋舌,如果那个小山给这么一个拥抱的话,估计她可以直接被她勒死了。

阿宅没有料到,就这么结结实实被小山抱住,随后愣了片刻,当他看到了锦遥脸上的表情后,连忙将小山推开。

支支吾吾道,“小山。你这是做?又不是好久不见了,而且,你也大了,以后不要老是这个样子了。”阿宅的脸又红了,幸好幸好他的皮肤够黑,不然真窘迫死了。

“阿宅哥,小山永远比你小不是?”再度娇羞。

锦遥终于弄明白了事情,感情这是郎没情,妾有意啊!感情这种事情,当然两情相悦是最完美的,但是这种感情真的是可遇不可求。有的时候,如果真的两情相悦了,中间又会横亘出来许多阻碍,天不时,地不利,人合了又能够如何?

当初她跟陆志不就是这种情况吗?两个人明明那么相爱,但是却因为身份的事情,纠缠不清,最后误会重重,杯具收场。

至于,她跟风靖,锦遥就迷惑了。她承认,

再者,如果是一个有情,另外一个没有意,那也是一种悲哀。其实,爱情这个最不能勉强了,不爱就是不爱。感动不是爱情,交换得不到爱情。可是。爱情又能够有用处呢?

爱情不能够当饭吃,不能够当钱花,还偏偏折磨得人死去活来,所以说,爱情是毒药,明吃了后会生不如死,但是却难以控制。爱情是罂粟,明明那越接近越上瘾,还偏偏欲罢不能。

余锦遥完全是一种置身事外的看戏态度,开玩笑,那么高大强壮的“小山”,锦遥却不想去招惹,为了肚子里面的小生命着想,锦遥可不想去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锦遥,进去看看房间吧,看还缺少些,我这就去弄。”阿宅跟小山说不通,只好绕过她,然后来到了锦遥的跟前,微笑着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朝木屋里面走去。小手好柔软,其实就这么个简单的牵手动作,阿宅也是酝酿了许久的。

一看到两个人的手牵到了一起。小山的双眼都要冒火了。她刚想冲上去,把那两只碍眼的手分开的时候,突然脚底一滑,然后硬生生地坐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锦遥跟阿宅已经进了屋子。

“呀,山姐,你摔到的这个姿势可有够难看的,幸好阿哥没有看到哦,你还不赶快起来。”阿让在一旁说着风凉话,他是故意用石头将小山绊倒的,不然。阿哥就不会那么轻松地跟着锦遥进屋去了。

小山连忙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还煞有介事地弄了弄头发。然后才迈开腿,朝木屋子走去。

锦遥进了木屋子,其实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乱,也不阿宅在紧张。锦遥并不,因为在乎对方,所有的行为都会变得翼翼,生怕对方不喜欢,或者嫌弃。爱人的心很脆弱,好像是晶莹剔透的水晶,轻轻一触碰,就会粉身碎骨。

整洁的木床,上面还铺了干净的粗布,是那种素雅的颜色,虽然有点深沉,但是也还不。屋子里面有个木架子,上面摆满了许多藤蔓植物,看着好似吊兰一般。

“阿宅,你还喜好养花卉?”锦遥微笑着问道,在那个世界里面的余锦遥,曾经有一个愿望,就是开一个花坊。每日都沉浸在花香四溢的空间里,看着芬芳的花朵,成为了人们手中的装扮,或者是博取了情人的笑脸,所以一切都感觉十分值得。

阿宅又在搓手了。“花卉?锦遥,你的意思是那些藤蔓吗?我感觉那些花藤放在那,挺好看的,而且,这种花藤的生命力很顽强,枝断了,插在土里面就会成活,然后很快生根,长出长长的藤蔓了。”

藤蔓植物的生命力都是很顽强的,可以用极少的水,极少的土壤。甚至是极少的生长空间,他们都可以成活下来。一旦枝叶断了,但是如果再度给他们生存的空间,他们就又会很快复活了。

锦遥暗自苦笑,这点上来说,她本身就好像是一个藤蔓植物。穿越,灵魂竟然可以重生,然后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竟然还能过活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了。

如果老天不让她那么轻易死,她就不应该放弃活着的希望。尤其,在有了小宝宝后,锦遥的生命力更加顽强了,或许冥冥中,每个母亲都会因为孩子而变得更勇敢了吧。

“其实这样子挺好看的——”锦遥低下头,看到了的手还被阿宅紧紧地握着,然后微笑着说道,“阿宅,你可以松手了。”

阿宅一听,先一愣,然后低下头看到了还紧紧地握着的柔夷,又是一阵窘迫,连忙松了手。

语气很自然,虽然锦遥感觉到了阿宅手心传的汗水,这个高大的男孩的感情表达的很简单而直接,虽然都没有说,但是阿让的一些怪异的行为,锦遥也知晓了。只是,锦遥不想惹起不必要的麻烦,心里面,料定这里也只是一个他乡,而锦遥终究只是一个过客。

再加上,还有那个小山——

“阿宅哥!”

说曹操曹操就到了,小山突然推开门,就走了进来。而且,她也恰好看到了阿宅松开锦遥手的那个片段,眼睛一红,说道,“阿宅哥,原来你喜欢这么小的啊!”

锦遥一头黑线,这摊子事情她是真的不想惹上啊,她还没有做好去当这么强壮的情敌的觉悟,所以锦遥连忙打圆场地说道,“小山,你好。你想太多了,其实阿宅哥最喜欢很会做活,而且抱起来很舒服的。”

她很瘦,抱起来不舒服。

一听到这句话,小山的脸又红了,她又娇羞了。“诶呀,锦遥妹妹你乱说呢,抱起来很舒服呀。”

如果按照字面上的意思的话,锦遥估计阿宅抱不动小山。那可真的是一座小山,并且还佩戴了两座山峰的。

目测,应该是D以上的罩杯了,真可谓波涛汹涌了——锦遥在那幸灾乐祸,然后一扭头,就看到了阿宅愤怒外加窘迫的双眼。还有,竟然能够看到他的红脸了呢,那么黑,竟然都能够看到,实属不易啊!

这座岛上的人,都蛮有意思的嘛!看来,新生活在朝她招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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