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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大佬穿成七零团宠小作精-第四百五十三章阴魂不散
正文如下:
→:林见风?这个名字,季越有印象,但都是些不好的印象啊,当即皱起了眉,有点淡淡的厌恶。

“他看见你没?”苏清云问夏秋。

夏秋摇摇头,“没有,我躲还来不及呢,就怕被他看见,我现在自己都忙不过来,要是又整出什么幺蛾子,我得烦死。”

“那就好。”苏清云点点头,也没放在心上,“就当看见个陌生人。”

她一直觉得林见风这人,就和那蚊子一样,只要见着人,就恨不得马上巴上去吸血,所以,能不要和他接触还是不要接触得为好。

三人说说笑笑,揭过了这一茬,没再继续说。

但苏清云没有想到,她没过两天,竟然真的就那么冤家路窄,好巧不巧的撞见了林见风。

她从家出来,出了橡树胡同,正要去学校,就看到了林见风从隔壁胡同出来,青天白日的,苏清云连躲一下的地方都没有,林见风抬眼就看见了她,当场愣在了原地。

他愣了许久,直到苏清云上了公交车之后才反应过来,想追上去,但是也已经晚了。

林见风回头看了一眼橡树胡同,表情有些古怪,带着些微妙的恨意。

苏清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怎么会来京城?难道她考上大学了?这是林见风的第一反应,他知道苏清云的成绩好,但能考到京城来,也是他没想到的。

“愣在这儿干什么呢?”身后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林见风瞬间整理好表情,笑着回头,“没什么,我刚才好像看见了一个熟人。”

“熟人?”女人不以为然,“你在这儿哪儿来的熟人?”

“真的。”林见风故作疑惑,装作随口问道,“我刚看见她从隔壁胡同出来的,小芹,你认识这橡树胡同的人吗?说不定还真是我认识的人。”

“要真是,还能请她来参加我们的婚宴,也多一个人热闹热闹。”

张小芹:“一个胡同那么多人,我上哪儿去认识?她叫啥名儿啊?”

“苏清云。”

“你说谁?”本来不以为然的张小芹听到这个名字,猛地拔高了声音,“你认识苏清云?”w.ΧìǔΜЬ.ǒΜ

“啊对。”林见风有点懵,小芹反应怎么这么大?

他小心问道:“她在这一片儿很出名吗?”

“那可不。”张小芹语气说不上是羡慕还是复杂,“咱们这一片儿谁不知道橡树胡同的苏家啊,他们一家买了橡树胡同唯一的一栋小白楼,那房子足足得要一万块呢。”

“苏清云那姑娘在华清上大学,她妈在京城师范大学,她爸做生意也能耐,这一家人又有钱又有本事,谁提起来不羡慕?”

一万块?华清?林见风直接被张小芹话里的几个关键词给砸懵了。

先不说苏清云考上最好的大学这件事,他们家买一万块的房子,这件事怎么可能呢?苏清云家里不过就是最普通的农民家庭,怎么可能买得起?他们的钱是哪里来的?

认知决定了上限,一向靠着女人生活的林见风想象不到,这世界上会有人凭借着聪明的脑子就能赚到大钱,对于像苏清云这种人来说,出身并不怎么重要,因为她完全可以靠自己改变命运,这就是他们俩人最大的不同。

张小芹只是随口说了一说,并不知道自己未婚夫此时心里翻涌的情绪,“对了,你怎么会认识她?”

“以前下乡的时候认识的。”林见风解释了一句,并没有多说。

张小芹也没有多想,反而笑了笑,“好像是听说过苏家人是从s省来的,这样看来,你以前下乡的地方还是风水宝地啊,能出这样的人才。”

风水宝地?林见风垂下眼,想起自己当年被洛水村的人迫不及待赶走的场面,眼里划过一抹讽刺。

“不说别人了,咱们还得去买东西呢。”张小芹一脸女儿家的娇羞,“我爸说,结婚他要来的同事朋友比较多,所以这场面必须得大一点。”

“见风,你也得争气一点儿,别让我爸掉了面子,不然我可帮不了你,说服我爸妈让我们结婚,我都已经是尽了全力了。”

“嗯。”林见风轻声应了一声,张小芹没有看见他眼底的厌恶。

要不是为了在京城站稳脚跟,他也不会同意跟这个女人结婚,现在还几乎是上门女婿的待遇,想到老丈人对他赤裸裸的嫌弃,林见风心里就觉得憋屈。

不知道怎么的,他又想起了刚才看见的苏清云,她好像更漂亮了,穿着裙子,要不是他认识她,还真以为是大城市好家庭出来的千金小姐呢。

想起许久之前,苏清云娇美可人的样子,林见风心里动了动,同样都是在京城立足,他为什么不能有一个更好的选择呢?

男人似乎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沉浸在幻想中的林见风选择性地忽视了他和苏清云的那一段,早就已经是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了,他和她之间的距离也如同天堑一般,是绝对不可能有任何可能的。

苏清云也没有想到,人真的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她和季越从学校回来,刚到家门口就看见林见风穿得人模狗样的,油头粉脸,还和电影里一样,捧着一把不知道哪里采来的野花,站在她家不远处。

橡树胡同里不少人,都隔着一段距离,暗戳戳地看着,一脸看热闹的表情。

看见苏清云回来,林见风直接忽视了一旁的季越,兴奋地凑上前去。

“清云,真的是你,上午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把花递给苏清云,“许久没见了,送你的。”

苏清云没动,她深吸了一口气,“林见风,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林见风笑容不变,“清云,你看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们好歹是老相识,见一见不是应该的吗?”

他语气有些暧昧,老相识三个字说得跟老相好一样。

苏清云脸色冷下来,人无耻的程度真的是能一直刷新她认知的下限。

季越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脸黑得不行,林见风还想凑近苏清云,他一把拉住他,声音像是含着冰碴子一般,“你想干什么?”

“跟你有什么关系?”林见风轻嗤一声。

“我是她对象,你说有什么关系!”季越眼神喷火,另一只手捏了捏指骨,咔咔作响。

苏清云拉了拉他,“没必要跟这种人动手,脏了自己的手。”

林见风笑容一僵,对象?这是苏清云的对象?

不过很快,他又镇定下来,有对象了又怎样?他也有啊。

“赶紧滚!”苏清云不耐道,“我没兴趣跟你叙什么旧,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旧。”

“别让我再见到你,否则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不是,清云,我……”林见风还要说什么,季越面无表情,上前一步,身高优势压制住了他。

林见风对比了一下两人之间的差距,咽了咽口水,决定还是等下次这人不在的时候,他再来找苏清云吧,也不急于这一时。

围观的橡树胡同众人,都有些失望,怎么就没打起来呢?

季越摸乳磨牙,简直是忍了又忍,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在苏家门口动粗。

看着林见风灰溜溜的离开,苏清云收回目光。

“别生气了,跟这种人没什么好生气的。”要她说,林见风这人脑子指定是有点什么毛病的,他们犯不着和一个神经病置气。

“他最好别再出现在你面前。”季越眼神很冷。

苏清云笑了笑,扫了一眼自己周围,说道:“他应该不会有机会了。”

“最好是。”

下一次,他就不会再忍了。

林见风出了橡树胡同,正要回张家那边、一只手突然从后面绕来,捂住了他的嘴。

“唔唔唔……”林见风惊恐地瞪大眼,用尽浑身力气挣扎,却还是犹如被铁手禁锢住一般,逃脱不了被拖走的命运。

一切都是那么迅速,无声无息的没有任何人察觉。

“啊!你是谁?”漆黑的小巷子里,林见风只感觉拳头如雨点般砸落下来,痛得他满地打滚,却还是滚到哪儿被打到哪儿。

“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啊!”求饶的声音换来的是更猛烈的拳打脚踢。

他被罩住了头,看不清动手的人的真面目,一拳拳的攻击却避无可避,他痛得几乎快晕死过去,心里的恨意更是滔天一般。

林见风心里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苏清云一家,因为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上一次挨这么重的毒打,就是苏清云家里人动的手,他只是没有证据。

这次,又是去找了苏清云就被打了,不是他们还能是谁?

林见风有些后悔了,他为什么要去招惹对方?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顿漫长的毒打才结束。

林路看着晕死过去的林见风,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冰冷的笑容。

这人胆子还真是大,从洛水村到京城,这么久了竟然还是贼心不死,那就只能他帮苏小姐教训教训他了。

最后踢了林见风一脚,林路就离开了。

林见风躺在巷子里,直到第二天才被早起倒尿桶的一个人发现,险些把别人吓个半死。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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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没有弹窗,更新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