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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蛮荒:异世夫妻靠种田称霸!-第381章 珍珠
正文如下:
第381章珍珠第381章珍珠→:“珍珠!”

“好漂亮的珍珠!”

即便是鹿角大首领也不由得瞪直了眼睛,发自内心的惊叹羡慕:“你们这珍珠成色也太好了!我、我能看看吗?”

鹿角大首领这么一说,其他人不由得也露出眼巴巴的渴望的神情。

但是他们没有发出请求,因为他们觉得这样会显得有些过分、显得无理要求了。

要知道,那可是上等的好珍珠啊!不是谁都能碰的!

林琅、厉弦皆没想到鹿角部众人对珍珠居然如此看重。

惊讶之余心里暗喜。

原来他们喜欢啊,喜欢就好啊!

水部落的巫和大首领送了她好多好多珍珠呢!这一匣子算的了什么?就像这样这么大颗的,她还有上百颗!

而比这样的次一等的、以及黄豆那么大的米珠,数都数不清多少。

对于鹿角大首领的要求,林琅自然不会拒绝,笑盈盈道:“当然可以啊,鹿角大首领请吧!”

“多谢林姝!”鹿角大首领大喜,小心翼翼的拿起一颗珍珠端详,惊叹连连:“太漂亮了!太好看了!”

其他人也纷纷看过去,眼珠子都挪不开。

“这么大颗的珍珠我还从来没见过呢!”

“真羡慕林姝啊,她有这么多漂亮的珍珠。”

“是啊,东荒原真是个好地方!”

林琅和厉弦万万没有想到,珍珠在此果然十分受欢迎。看来这一趟,他们真的来对了。

有道是百鸟在林不如一只在手,林琅总觉得落地为安才是最重要的,温顺的活鹿暂时可以不要,毕竟不太合适一直把它们关在空间里,但是小麦可以啊!

这样要紧的好东西,不早早收入囊中,林琅觉得自己都没有办法安安心心的离开。

这会儿人多,倒也不好谈什么,但是过后却可以跟他们大首领谈的。

鹿角大首领虽然很恋恋不舍,但并不是卑鄙无耻的贪婪之人,欣赏够了手中的珍珠,便还给林琅了。

林琅稍稍透露了点儿意思:我们带了这么些珍珠过来,是打算用来交换各种物资的,所以想要在鹿角部多住几天,看看若有合适的东西,未尝不能交换......

这话令鹿角大首领精神一振,在座众人眼睛也亮了,这是不是说明他们还是有希望留下几颗珍珠的?

众人顿时都来了精神,对林琅和厉弦笑得更加热情和殷勤了。

第二天,林琅、厉弦便借口格外喜欢小麦粉做的食物,所以想要跟他们交换小麦。

“实不相瞒,我的异能力便是拥有一个可随身储物的空间,虽然不算大,但是装下几百上千斤小麦还是可以的,不知道大首领能不能换一些小麦给我呢?”

鹿角大首领顿时愣住:“你——你们是说,要用珍贵的珍珠换麦子?你们是不懂中州大陆珍珠有多珍贵啊!”

鹿角大首领十分厚道,主动一五一十的细细告诉了他们。

像这样漂亮的珍珠,或者其他罕见的漂亮宝石、玉石,在中州大陆都是非常受欢迎的。大部落的那些掌权者都非常喜欢各种珍珠宝石,最大的乐趣就是从各地搜刮购买这些好东西。

而所有的珠宝当中,像这样大颗、又没有一丝一毫瑕疵的珍珠是最最稀罕珍贵的,因为太难得了!

其实中州大陆也有大颗的极品珍珠,但那都是属于海族的。海族散落在沿海一带,他们不是一个部落,而是无数个。但所有的海族对于本族所出产的极品大珍珠基本上都不会拿出去做交易。

一来呢,海族人自己非常喜欢用珍珠做各种装饰品,海族出品的珍珠装饰品在中州同样是天价。

二来,海族人因为住在海边,皮肤容易因为太阳曝晒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把珍珠碾磨成珍珠粉,加数种药材碾磨成粉,用水一块儿调和之后,涂抹在皮肤上,能令皮肤得到恢复与保养,并且还会变得更加白皙细腻。

越大颗的珍珠,碾磨成珍珠粉之后的效果越好。

所以,海族人就更加不可能用极品大珍珠跟外人做交易了。毕竟,极品大珍珠他们也并不容易获得。

各种小珍珠倒是舍得用作交易,但也不多,所以,无论大小的珍珠,在中州各地真的是很受欢迎。

林琅、厉弦听得又恍然大悟又新鲜。

海族么,倒是个挺有意思的地方,到时候也过去走一走......

鹿角大首领叹道:“你们拿我们鹿角部当朋友,我们鹿角部当然不能坑自己的朋友,像这样的一颗珍珠,可以换一万斤小麦都不止啊。如果碰到实在喜欢的大部落人,甚至能换更多的东西。我不能占你们的便宜!”

他们部落可换不起这样的好东西。

部落里上万人,麦粉是主食,虽然每年有所剩余,但到了此时所剩下的够部落里吃而已,刚收获下来之后便用来换过东西了。得明年春天播种、过上半年多才有收获。

没错,他们并不知道小麦的生长习性其实是深秋播种、经冬反而会长得更好,中州的小麦,都是与水稻差不多时候播种的。

鹿角部落所处的地带水的温度太冷了,不适合种水稻,水稻生长需要的时间更长不说,产量还格外的低。万一一场大雪提早降落,甚至会颗粒无收。

所以鹿角部并没有种植水稻,只种小麦。.jújíáźý.ćőm

中州发展得更好,人口也更多,像鹿角部这样上万人的部落很常见,他们只能算是普通部落,算不上大。

鹿角大首领口中的大部落人口在十万以上。

鹿角大首领的坦诚相告令林琅、厉弦更生好感,这个朋友是真可以放心的结交了。

厉弦想了想,便微笑道:“鹿角大哥,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要一千斤小麦,再要六十头鹿。这六十头鹿一般雄一半雌,要那种正当青壮年好生幼崽的。这鹿我们暂时不带走,你们先帮忙养着,等我们离开的时候再带走。怎么样?”

鹿角大首领有些心动:“这——这是不是有点儿......”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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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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