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明智屋首页> 无罪的凶手小说>无罪的凶手最新章节列表 >无罪的凶手最新章节  明智屋APP下载地址!
直达页面底部
无罪的凶手-第九十七章 判决书
更新时间:2019-08-01  作者: 冷卡卡   本书关键词: 悬疑灵异 | 推理侦探 | 无罪的凶手 | 冷卡卡 | 冷卡卡 | 无罪的凶手 
正文如下:
M市警局,曹警官坐在办公桌前,手里拿着一份判决书,神色凝重。

判决书是贾如鹏的,警方对贾如鹏谋杀王丽丽,共同谋杀薛楠,李辉,以及侵犯李雯雯,张倩隐私权向检察院提起诉讼。

在证据和证人证言面前,贾如鹏供认了部分犯罪事实,对于共同谋杀薛楠和李辉,他死活不承认,最后检察院依法判决上述指控成立。

贾如鹏被判处死刑,两日后执行。

曹警官看着死刑两个字,还是觉得有点刺眼。

审讯贾如鹏时,贾如鹏对于其他犯罪事实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薛楠的死,他坚称薛楠被扔进后备箱里时还在喊救命。

而李辉的死更是与他无关,他到现场时李辉已经死了,他只是烧了现场的照片,然后郑军让他烧了尸体。滑翔伞抛尸也是郑军的主意,他只是协助郑军焚尸,抛尸而已。

所以对于这两个人的死,指控他共同谋杀,是冤枉他!

凭直觉,曹警官信贾如鹏的话,因为也确实没有证据表明人是他杀的。

人命案子里,只有投毒谋杀王丽丽是有确凿证据的。投毒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碎尸,或者惨绝人寰的虐杀。

曹警官以为充其量就是死缓,看其表现,无期改有期,关个二十年三十年,也就能放出来了。

没想到直接死刑,两日后执行。曹警官记得在结案处注明了本案尚存的疑点。

最后的判决书,判了共同谋杀薛楠,李辉罪名成立,单纯从证据上看,这样判到也没什么异议。

毕竟只要参与了谋杀,都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但是共同犯罪也是有主谋有从犯的。

判决中没有做区分,系统之外的人不知道,曹警官他们是知道,没有做区分其实就是按照贾如鹏和郑军各百分之五十来算了。

两宗命案,没有确凿证据就这样五五区分责任,依据这个罪名量刑,最后判了死刑。

想来想去,认定罪名和量刑的环节看起来都没问题。但是这个结果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太对了。

曹警官起身到了档案科,询问了一番,贾如鹏提起诉讼的卷宗还没返回警局。

曹警官眉头紧锁,匆匆返回自己办公室,正碰上调查走访回来的小刘:“曹队,正找你呢”

“快说说,司机调查的怎么样?”曹警官思路一转,回到郑军车祸上来。

“曹队,司机叫刘长跟,40岁,单身,父母都不在了,也没有其他亲人。”小刘说着说着有点懊恼了。

他跑出去大半天,却一无所获,不仅是社会关系简单的有点离谱,查遍了这个刘师傅的银行账户,收支平稳,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每年略有结余。

多年下来也存了一笔小钱,虽然置办不了房产,买个中等档次的代步车还是绰绰有余的。

同事关系融洽,身体健康,无重或突发疾病。

小刘把查到的情况逐一跟曹队做了汇报。

曹警官听罢眉心高高蹙起,这个司机大早晨开着一辆空空的大货车,转来转去,既不是去送货,也不是去提货,非要撞死郑军才罢休。

他想起来王刚和李菲的亲缘关系鉴定,他们这样流于表面的走访不行。

要往深了挖,才能发现暗藏着的线索,才能揪出事情内在的联系。

可是往什么方向查呢?一个40岁的单身男子,经历了太多的事情,说不定哪一件就触动心灵,让他愿意赴命而往。

“既然单身,去查一查他有没有刻骨铭心的恋情,有没有什么恩人,仇人的。”曹警官沉思片刻说到。

“这个啊,曹队,别说,还真有”小刘略微诧异看着曹队,本来他没觉得这是什么线索,觉得没必要回报,所以刚刚就没提。

“听单位人说,前几年刘长跟对单位一个女同事有好感,后来女同事结婚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仅仅是好感?交往了吗?”曹警官抬眼看着小刘问。

“没有,没听他单位同事说,据熟识他的人称,刘长跟为人正直,是非道德观念很强。”

小刘说完暗自揣测,若真如大家评价的那样,那想让刘长跟故意撞死郑军,恐怕还不那么容易呢。

最起码,钱是收买不了他的啊,又不缺钱。可是故意撞人是千真万确的事,到底怎么收买他的呢?

这还真是伤脑筋了!

“曹队,曹队,你看有一则新闻”技术科小李从工位起身,跑过来跟曹警官汇报到。

曹警官:“什么新闻?跟这起车祸有关系的?”

“这个……”小李迟疑的顿了下,“我也说不好,感觉可能有关联。”

曹警官随着小李快步来到电脑前,看着屏幕上一起火灾的报道。

新闻报道视频中,某写字楼的一个窗口,火苗燃起,浓烟滚滚,消防员已感到现场,正在全力控制火势。据报道,截止目前没有人员伤亡。

这个写字楼看着熟悉啊,曹警官与小李对视一下:

这不是市中心的新开发的写字楼那?贾如鹏的建筑装饰公司是不是在这栋写字楼里?

想到这,曹警官疾步向前:“走,小刘,小李跟我去一趟现场。”

https:///html/book/57620/index.html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没有弹窗,更新及时 )

没有找到此作者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