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香计-第185章危险人物
更新时间:2018-10-10  作者: 不语安然   本书关键词: 言情 | 古代言情 | 经商种田 | 食香计 | 不语安然 | 不语安然 | 食香计 
正文如下:

小说:作者:不语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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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面饼卷着酸豆角吃很美味,再配上一碗清香四溢的汤菜鸡蛋花,虽是粗茶淡饭一样好吃!

一家人一起吃了一顿简单而又美味的早餐,姜大山还没有回来,姜有财拿了砍刀和绳索上山去砍柴,顺便看能不能捡到一点蘑菇。

话说在山野里自然生长出来的蘑菇可真好吃。

没下雨山上就不有长蘑菇,没有蘑菇采,姜有财砍了一捆柴扛着往家走,见姜大山夫妻两个竟然站在院子外窃窃私语。

姜有财不禁有些好奇,他们两个有什么话不能在家里说,非要在院子外说?于是偷偷摸摸的绕到另一面躲在一棵树大树后面偷听。

原来是今天早上姜大山去县城拿做卤味小吃的食材,听到县里许多百姓都私下在说京城有人谋反,好像叛贼流窜到他们这一带了,听说那些叛贼见人就杀。

姜大山叮嘱周氏这段日子要把孩子特别是兰花几个小的孩子看紧,不要轻易让她们独自出门玩,等局势安定下来再说。

周氏疑惑道:“既然是叛贼流窜到了咱们这一代,为什么官府不直接贴榜文捉拿?那些判贼看见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捉拿他们的告示肯定不会在这里长待,我们这里不就太平了?”

姜大山道:“朝廷的事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哪里能懂?反正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

周氏沉思道:“又不能和孩子们说实话,那就这样吧,我骗孩子们就说山上有吃人的狼跑了下来,所以不能随便出门玩,免得遇到狼被吃了。”

姜大山点头:“这个借口好。”

姜有财联想到昨天晚上那些抓捕纪宁珏的官兵也是口口声声的叫纪宁珏为判贼,难道是纪宁珏在谋反?

管他呢,咱小老百姓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好!

难得姜有财休息一天,就想做几道好吃的菜肴给家人吃。

一天到晚吃青菜,肉菜吃得少,姜有财决定买些好食材回来做菜全家吃。

她上镇子买了一只小母鸡和一只小公鸭,还买了一些豆腐回来,见阮氏正从她家院子出来,姜有财笑着和她打了个招呼,两人寒暄了两句阮氏就走了。

姜有财以为阮氏来她家是来送她做好的簪花让姜大山帮忙带到县里去卖,因此没有在意。

进了院子见周氏手里提着一只死掉的小乳猪问姜大山怎么做好吃。

姜大山抬眼看见姜有财,笑着对周氏道:“咱们家里有大厨你却来问我,我哪里会做菜?”说罢低头继续做他的木簪子。

周氏提着那只小乳猪走到姜有财跟前问:“有财,你看这只小乳猪怎么做好吃?”

姜有财一看到小乳猪就想到广东名菜烤乳猪,这道菜她前世从来不吃,不是嫌弃味道不好,而是听说烤乳猪用的是正在吃奶的小猪,觉得重口味有些不敢下嘴。

可其实仔细的想想,有许多美食都是杀生的,人呐,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杀心四起。

“娘,这只乳猪是哪里来的?”姜有财疑惑的问。

“是你铁柱哥家里才下的一窝小猪被老母猪压死了几只,你阮大妈就送了一只给咱们家,要不咱们把这只小乳猪煨土豆吃?”周氏建议。

古代楚地民风不会把吃奶的小猪仔做菜,所以许多人一生也吃不到一只小猪仔,要是有生之年能吃到小猪仔那也只能吃到像阮氏送来的给老母猪压死的小猪崽。

周氏小时候有幸吃到一只自家老母猪压死的小猪崽炖土豆,小猪仔的肉入口即化,油脂也比普通猪肉的油脂香,她现在回忆起当时的味道还觉得口内生津。

姜有财道:“别炖着吃了,我把这只小乳猪做成烤乳猪吃更香。”

姜大山帮忙把鸡鸭猪都给姜有财处理好,她只用做菜就行了。

做脆皮烤乳猪第一道工序就是要腌制,所以姜有财地小乳猪腌制好后放在一边备用就开始准备做醉鸡。

醉鸡是江浙地区的传统名菜,属于浙菜系。

这道菜非常好吃,酒香浓浓之中浸着滑嫩的鸡肉,人和鸡都醉了,但又被花椒的香麻唤醒,那种滋味妙不可言。

醉鸡是姜有财前世就会做的一道菜,并不是根据空间书籍里的书学做的

问她身为楚地人怎么会做浙江菜系?这里面有个悲伤的故事,她前世唯一的一个男友就是浙江人。

不过现在已经是前男友鸟。

即便她不穿越那也是前男友,两人相爱是认真的,分手也是认真的。

年轻的她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情深缘浅,什么叫做痛彻心扉。

有人说过,爱上一个人,会爱上一座城。

姜有财爱上一个人不仅仅是爱上一座城,而是连浙江周边什么姑苏一带都喜欢,所以不单只是浙江菜棒哒哒,就连淮阳刀工也了不得哦。

其实,爱上一个人,也爱上那座城的味道。

楚菜偏鲜咸,浙江菜偏鲜甜,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也会喜欢那个以前自己不喜欢的味道。

后来姜有财悉心研究浙江菜时,骤然发现在浙江金华有用童子尿煮鸡蛋的风俗。

啊!分手太早鸟,要是没分手姜有财还可以问问他有木有用尿煮童子蛋吃?

就不知道她这么问会不会被他单掌掐死……算了,还是表问了,就当千古未解之谜好了。

姜有财在唏嘘中做好了醉鸡,接着准备别的菜。

午饭时分,菜肴全都上桌了,醉鸡、脆皮烤乳猪、姜丝鸭。

全家人都是第一次看到脆皮烤乳猪,光看一眼那色相一家人都忍不住吞口水。

姜有财虽然是第一次做脆皮烤乳猪,但是人家天赋了得,又有空间的菜谱书籍开挂,所以做出来的脆皮烤乳猪达到了“色如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削状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也。”

大家伸筷去夹烤乳猪吃,入口即化,酥烂爽口,而且多汁,最神奇的是猪皮脆爽。

周氏感叹道:“就是太费工夫了。”

姜有财也夹了一块尝了尝,对自己的厨艺表示满意:“这烤乳猪可遇不可求,又不是天天吃,费工夫也是次数有限。”

其实真正的烤乳猪根本就不是这种吃法,应该将烧乳猪的麻皮起肉切件,吃的时候配上葱球、千层饼,蘸点咸中偏甜的乳猪酱或者砂糖来吃,风味尤胜单纯的烧乳猪。

据说这么吃是有一番讲究,佐料都是各司其职的:葱球清香,乳猪酱甜香,前者增加香气,后者给味觉添香,砂糖则使乳猪更香甜。

不过做为楚地人的姜有财宁肯去吃浙江童子蛋也誓死不吃糖加猪肉,会当场甜腻身亡哒!

管他是不是粤系菜,进了他们楚地就得改良!

吃饱喝足,招弟收拾碗筷,姜有财就去睡午觉。

一觉醒来,姜有财惊悚的发现房里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男人!

那个男人三十几岁,面色菜黄,模样狼狈,但是身上穿的衣料很好,而且眉宇间有一种无法言语的贵气,一看就是个落魄的贵公子。

姜有财伸脚踢了踢躺在地上熟睡的男人:“喂!你是谁,怎么到我家了?你快滚!”

那个男人猛然惊醒,一下子从地上坐了起来,眼里闪过一丝惶恐和杀机,但转瞬即逝,不过姜有财已经尽收眼底。

两人对视了几秒,那男人忽然压低声音道:“救我!”

姜有财猛然记起她无意中偷听到的姜大山夫妻两个的对话,莫非……这人是叛贼?

姜有财不屑冷笑:“我和你非亲非故,我为什么要救你?”

那男子凌厉的看着她:“你如果不救我的话,你全家肯定会遭灭顶之灾!”

姜有财心咯噔一沉,这男子恐怕来头不小,但她故意装作一脸凶狠道:“如果我把你杀人灭口,有谁会知道你曾经来过我家,我们家又怎么会有灭顶之灾?”

那男子嘴角一勾,不屑一笑:“那你就动手杀了我吧,看看你家到底会不会有灭顶之灾。”

他这么气定神闲,姜有财气势反而弱了下去:“大爷,我手上还有几百文钱,我全都给你,你自己走吧,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冤,千万别害我们一家人。”

那男子不屑的翻着白眼道:“钱,我有。”

姜有财呆住,半晌道:“你看我一个孩子,我哪有能力救得了你?”

“你有!”那男子抬眼看着她,“你只用把我送进县城就可以了。”

“这样啊。”姜有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咕噜咕噜直转,“那我现在就出门去叫一辆骡子出来把你送到县城。”

那男子断然拒绝:“现在县城设了关卡专门抓我,你这样送我进城也会连累你全家死光光。”

“啊!”姜有财惊恐地问,“那我该怎么做?”

那男子又躺到了地上,双手枕在头下,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你自己想办法,最好两天之内把我送进县城,不然我和你会玉石俱焚。”

姜有财好想一脚踩死这家伙,但她也只敢想想,不敢真的这么做,怕给自己一家带来灭顶之灾。

也许这男子是说大话,但也许是真的,可不论是哪种情况,姜有财都不敢拿自己一家人的性命去赌。

那男人闭着眼睛慢悠悠道:“我肚子饿了,你给我弄些饭吃。”

姜有财俯视着他的脸很久,只得照做。

厨房里剩饭是有的,可是中午做的那些美味佳肴全都已经吃光光了。

姜有财干脆盛了一大碗的冷饭,又加了些招弟已经煮好的卤味小吃,趁着周氏她们在堂屋里做针线不留意闪身进了自己的房。

那男子一闻到饭菜的香味就立刻坐了起来,两眼像饿狼一样放着绿光接过姜有财递过来的饭菜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一口气吃了半碗饭,肚子才没那么饿了,那男子才有心情慢慢的品尝饭菜。

他夹起一个鸡屁股问姜有财:“这是什么?”

“十里香。”姜有财答了一句,脑子里却在思考怎样把这瘟神尽快的送出去。

既然这瘟神说县城设有抓捕他的关卡,那肯定也贴了他的肖像,就这么进县城是不可能的,那就乔装打扮好了。

把他装扮成一个恶心的皮肤病病人,料想容易混过关卡。

可是最恶心最严重的皮肤病病人是什么样的姜有财根本就不清楚,那么就得请秦子谦出谋划策了。

那男人吃饱了又要喝水,姜有财又给他端了水喝。

等那男人喝过水之后,姜有财让他躲到床底下去睡觉,以免周氏等人无意中进来发现了他,她则以天太热,咽喉肿痛为由出门去找秦子谦。

秦子谦在自家药铺坐诊,见姜有财来找他,又是高兴,又是有些不自在。

姜有财买了一盒治咽喉肿痛的药,问他现在有没有空,她有个好友得了皮肤病很是难受,想要请他去医治。

秦子谦跟他父亲打过招呼之后背着药箱就和姜有财一起离开了医馆。

姜有财在路上才告诉他,他们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估计是个危险的人物,她想把那个危险人物化装成一个严重皮肤病患者送他离开,问秦子谦该怎么化妆。

秦子谦沉吟了一下,道:“你把那个危险人物叫出来,我来给他化妆成麻风病人,肯定没有人敢触碰他!”

麻风病在古代是一种特别可怕的皮肤病,如果把那个危险人物化装成麻风病的话,相信通过关卡没有哪个士兵敢拦着。

姜有财让那个男子从她房间的后窗翻出去,在一座废弃的土地庙里和秦子谦会合。

秦子谦花了大概半个时辰把那男子化妆成了一个只要看一眼就背后恶寒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麻疯病人。

姜有财要把那男子送到县城,肯定不会就这么本色送他走,如果万一在路上漏馅了,那还真的是会给全家招来灭顶之灾,所以她也必须乔装打扮。

自己化妆成什么样子好呢?

对了!化妆成女孩子!现在自己对外性别为“男”,化妆成女孩反差大,一般人一眼认不出想不到是她假扮的,陌生人就更难把她假扮的女孩子和“姜有财”三个字连续在一起。

但是问题来了,自己假扮女孩子,胭脂水粉哪里来,衣服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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