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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恶魔大人-番外 乔的日记
更新时间:2012-12-31  作者: 月精   本书关键词: 玄幻奇幻 | 月精 | 召唤恶魔大人 
正文如下:
圣元512年9月8日晴

这是我入学的第一天。《纯文字》本来想学点剑术考个上岗证,好歹也可以回村里,去镇上讨个卫兵的差事,扬眉吐气光宗耀祖什么的。当然,主要是听说,那边的卫兵很清闲,收入也稳定,又不需要去前线打仗;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了,这样既可以贴补家用,养活六个妹妹,同时也可以给家里留点香火……但是没想到,我却做了厨师学徒。

可是,居然有这样的好差事啊,不管管吃管住,还有钱拿,每天三千金,这简直像做梦一样!也许是骗子也不一定,不过如果干一天他们不给我钱的话,我走也不吃亏,哈哈,我太聪明了!

更夸张的是,我的导师居然叫菲莉丝,和二次圣战的大英雄重名——应该只是重名吧?因为,她怎么看也不像那种神级人物啊!

原以为第一天只是讲讲厨师基础,最多打打下手,谁知道我一去就被拉来主刀,全家十几口人等我做肉食,这太有压力了。更要命的是,我这时候才发现,我的导师菲莉丝,除了会做烤面包和鸡蛋培根,啊,应该还要加上速冻烤猪脚加热,对,仅仅是加热,别的就什么都不会了!

据说每一个出色的炼金师都是烹饪高手,看来,这个菲莉丝果然不是传说中的那一个吧?

我从菲莉丝的口里听说,她已经换了好几个厨子了,果然是骗子吧,骗子吧?我突然觉得好沮丧。而且他们家的小孩子也很讨厌。特别是最大的那个男孩子,我总觉得他很可怕,尤其在我接近菲莉丝身边半径一米范围内的时候!他简直就是个恶魔!当然,我也发现。如果想躲着他,呆在男主人身边两米内都是相当安全的,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这家的饮食相当不协调。食物全部是烤猪脚,只有女主人,也就是菲莉丝比较正常,喜欢面包,热牛奶和几块烤牛排,两片培根。似乎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吃了好些天速冻猪脚了。今天难得吃一回新鲜的,孩子们都很满意。

事实上,我也就在小时候吃过一次马利马琪猪脚而已,但是男主人夸我很有天赋,哈哈。他们喜欢就好,菲莉丝甚至让我留下。但是我关心的却是我那三千金,如果过了半夜十二点他们还不给我,我一定立刻走人!

咳,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了……还有十分钟,哦,不,难道,这真的是一个骗局?这太悲剧了……

圣元512年9月9日阴

今天是悲喜交加的一天。因为我认为我被骗了,所以打算开溜,结果,被人给揍了。揍我的居然就是那个身高不到我腰的小不点——现在我知道他叫亚历克。

这家的孩子很诡异,半夜居然都不睡觉的,结果亚历克把我交给他的弟弟妹妹们当玩具耍。是的,我真的觉得我就是个充气玩具!这群孩子,根本就是恶魔,我以为我死定了,万幸,有人把我救了……

救我的依旧是一直以来的大救星,这个家的男主人。更讽刺的是,他居然叫阿尔法,老天,和二次圣战英雄菲莉丝的王牌使魔重名,可是,这个男人除了长得太漂亮,倒是没有一点像恶魔的地方,脾气超好,而且既没有爪子,也没有尖角……

我很没品的哭了,抓着他的衣服,哭得很伤心,作为家里的独子,我从没有吃过这么大亏,我真的以为我会死。很难想象,一群孩子可以这么可怕。

我的肋骨折了好几根,脚踝也脱臼了,像一块烂布片一样被带了回去,之后我就晕过去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浑身的伤都好了,这太神奇了,仿佛半夜的事都是一场噩梦。

女主人菲莉丝难得温柔地问了我逃跑的理由,然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把那三千金的事给忘了,天哪,这么重要的事,她居然能忘了!

结果,我就这样拿到了那笔钱,现在,我很开心——昨晚的事,果然是做梦吧,就凭那几个半大孩子,怎么可能那么厉害?

似乎知道我受了惊吓,这家人今天都对我很温柔,我居然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休息,钱还照拿。这太让我不好意思了,因为我根本一点伤都没有。接着,我发现了一件事,这家的男主人,居然是个烹饪高手啊!他们的家务竟然是两个人轮流做的,今天你带孩子我做饭加采购,明天我带孩子你做饭加采购,咳,然后,我居然是专属于女主人的厨子?

“嗯?为什么要自己做?她做的能吃吗?”男主人对于我的问题回答的理所当然,“而且,你不觉得这种事,很有趣吗?”

真是古怪的兴趣!果然,传说都是传说吧?魔王级恶魔怎么可能喜欢下厨?至少我不喜欢,比起做肉食,而且是这么多人的肉食,每一顿都要干掉好几箱生猪脚,我还是更喜欢那每日三千金!

圣元512年10月21日小雪

我已经来到这个家一个多月了,也渐渐喜欢上了这里,虽然这里的人都很古怪,但是,我也知道怎么应付那些小家伙们了,是的,只要你随身携带肉食,那么,就能很容易的讨好他们,毕竟还是小孩子嘛。

现在,我也弄清楚了这十一个孩子的名字,这里面包括七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其中有三对双胞胎,一对三胞胎……咳咳,正常人是不可能在五年内生出来这么多孩子吧?一定有抱养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但是难以置信的是,一旦我问起这件事,女主人就会很生气,很认真地告诉我,这里每一个都是她生出来的,绝对不会有假。

好吧,哪怕我不信。也只能藏在肚子里。但是无疑,每一个小家伙都很可爱,除了最大的那个。

这一个月来,除了分工明确的家务事。我发现,这对夫妇的确感情相当好,好得令人羡慕。虽然男主人经常抱怨女主人做的菜味道差,而女主人会以此为由把我臭骂一顿,女主人也时常埋怨男主人养子不教,但是无疑,这两人都乐在其中。不仅如此,他们嘿啾的次数也相当惊人,那动静简直能把二楼的地板压塌。事实上,有一次差点把火山给引爆了……

咳,这不是正常人类干的事吧?

除此以外,他们还喜欢泡火山浴,这件事要从另一件事说起。就在昨天,家里来了一个客人,一个浑身都是蓝色皮肤的,仿佛哥布林一般的恶魔,他们都叫他格木格,据说是一种深渊恶魔。

呃,我已经不想问为什么深渊恶魔会出现在这里了……但是,为了表示对远道而来的朋友的欢迎,这对主人决定带客人去泡个热乎乎的火山浴。当时。男主人很热情地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因为我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洗过热水澡了!这都要拜亚历克所赐,算了,大人不和小孩子见识……总之,我很高兴的。带着我的干净衣服,踏上了女主人设置的传送法阵,和某只深渊蓝皮肤恶魔,以及那一大帮孩子一起。

据说,池子非常大,而且没有人,绝对不用担心有人抢地盘,我信了,满心期待,只要和男主人一起泡,我就不用担心被小家伙们骚扰。

但是当我到达那里后,我知道我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因为这群家伙所谓的火山浴,根本不是什么火山附近的温泉,而是彻头彻尾的火山熔岩!

妈呀,这是人呆的地方吗?如果不是因为神马抗火结界,我现在已经连骨头都不剩了!也许我应该感谢女主人给我的特殊优待——专用加强版抗火结界,但更要命的是,她甚至跟我说,直接跳进去吧,不会有事的……不要,打死我也不要,我还想活的更久一点!

然后,我就在池子边看他们泡了一整天,玩了一天的熔岩,就像玩水那样……

也就是在那一天,我看到了这群人恶魔的真面目——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恶魔可以以人类的姿态出现啊,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大家子恶魔住在克劳斯城外啊,我混乱了!

结果,我又晕了,据说是中暑了……果然,还是体质太弱?不,不是我的问题,是这一家子有问题,他们,根本就没一个是人类吧!

后来,很显然,当我再次醒来时,我发现我又回到了那座宅子里,没有叫做格木格的深渊恶魔,也没有全部变成恶魔的一大家子人,一切如常,仿佛一场梦……

好吧,我已经习惯了……

圣元513年1月12日晴

我到这个家有小半年了,日子过得很滋润,钱也攒了不少,我已经申请了休假,下个月初可以回家一个礼拜,看望父母。我喜欢这种人性化的老板,我想,父母和妹妹们见到我,一定会很高兴,因为我也会赚钱了!

不过,这个月会很辛苦,因为,女主人,又怀孕了。

“嘿嘿,在踢我呢,这次一定是三胞胎!”女主人看起来很兴奋,她到底有多爱小孩子啊,很难想象,一个看起来不过十来岁的少女,会挺着个大肚子!

“再生下去,我也要请厨子了。”男主人叹道。

“为什么,你不喜欢吗?”女主人显得很无辜。

“这些小混蛋占据了你太多太多时间!”男主人一脸平静的埋怨。

我知道,男主人看起来越平静,表示他越认真,这真是个什么事都藏不住的男人。

“我已经把怀孕期缩短到两个月了,你还不满足,贪心的家伙。”女主人嘟着嘴。

“爸爸,我们饿了……”小家伙们已经坐到桌子边,拿着刀叉开始敲盘子了。

男主人不再说什么,站起来,去仓库翻了一阵子,然后走了出来,跟我说:“没肉了,跟我走一趟。”

“那是我的厨子。”女主人在一边提醒。

不等我开口,男主人却道:“提前支付明天的三千金。”

哦,真是个慷慨的主人啊。我脑子一热,也不记得女主人说了什么,就这么跟他出去了。

新科瓦尔城里有一座很大的云之马利马琪总店,我以前都是和女主人来的。菲莉丝不擅长烹饪。但是说起精打细算,砍价还价,绝对无人能出其右。我经常在一边听得晕乎乎的。结果,可怕的折扣就已经谈下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主人一起出门采购,因为他似乎很少到这种人多的地方来,无疑,他长得太显眼了,尤其是那银亮的长长头发,让人有很想碰一碰的想法。但是直觉告诉我,那是绝对不可以触碰的。

男主人把自己包得很严实,似乎不喜欢在冰天雪地里走动,也不想和路人有太多接触,就算看中了什么货物也都让我上。对此我感到无可奈何。

要知道,我可没学过算数!

万幸,这个男人足够有钱,也相当大方,完全不砍价还价,似乎对数学有着天生的厌恶。

很快,我们就买齐了一大堆东西,并且还雇了一辆马车,但是我发誓。我们花掉的钱,一定比应有的钱要多得多。

我跳上了马车,万幸,我在家里的时候也赶过这样的马车,而男主人就坐在我身后。

他真的是一个好人,但是。在那个家里,似乎脾气太好了些,这在这个社会太少见了,于是我忍不住多说了几句:“你真宠你太太。”

“嗯?”他有些意外。

“我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好脾气的人。”我补充了句,若是一般人,恐怕很难容忍菲莉丝的脾气吧,尤其在怀孕期间,就连那些小崽子们,也越来越得寸进尺了。而自从女主人怀孕后,所有的家务事似乎都是男主人在做,当然,轮到女主人的日子,是我在做……呃,这个家,实在是很神奇……

“哦……”他只是漫不经心应了一句。

“您没生气的时候吗?”我终于忍不住了,总觉得,这个男人,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因为除了在那个家里,他似乎总是和一般人保持距离。

“生气?为什么?”他有些纳闷。

这次,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爱他们。”他突然再次开口,“喜欢的话,是不会生气的。”

他望着远方,银色的双瞳里神采熠熠,这一刻,我发现我错了,他们,真的很幸福,不仅仅是那个女人,和那一群无法无天的孩子们。

幸福这种东西,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吧?我想,我也许永远也不会明白……

圣元513年2月3日,阴

明天,我就要回家度假了,而就在今天,听说女主人的父母会来,也就是说,未来几天都不需要我帮忙,我倒是乐得清闲。

然而,我没想到,我竟然见到了赫赫有名的鲜血魔女艾兰本人!是的,她的肖像早已贴满了所有的冒险公会,这个喜欢冒险的女人,在这些年,扫荡了几乎所有的S级任务!

据说,她是个财迷,但是也有人说,她每次都把赏金捐出去了,自己一分都没拿,她似乎一点都不缺钱。

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哪种说法是真的,但是,打死我也不相信,我会在这里遇到她本人,而她,竟然是菲莉丝的母亲!

老天,那个传说,难道是真实存在的?我想,我已经不相信这个世界了。

除了见到了艾兰,我还见到了一位神奇人物,这位身材高大,全身都在盔甲里面,从来不露头,但是,菲莉丝却叫他父亲,而艾兰则称他为塞尔维斯。

塞尔维斯.尤西斯!在吟游诗人的故事中,我不只一次听过这个名字,这位传奇人物早在十几年前就死于艾兰之手,但是为了爱,他以灵魂跟随心爱的女人,成为了亡灵。

只是,在二次圣战之后,黑暗女神尼尔瓦拉的力量消失了,所以,亡灵也成了传说,可是,现在这算怎么回事,难道,那匪夷所思的爱情史诗真的是真实存在的事件?

爱兰是个相当有激情的女人,一来就接手了厨房里的一切差事,而且和男主人相谈甚欢,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是她在说,真是丈母娘见女婿,怎么看怎么欢喜,至于塞尔维斯,则和女主人叙旧,同时和孩子们玩闹着。

从他们的对话里,我才得知,这个塞尔维斯,的确是个亡灵,而且,他似乎正在研究重造身体的办法,他们甚至提到了复活石板。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在两百年后借给你用一次哦。”女主人是这么说的,“最近的一次使用机会,607年的那一次,我留给梵了……抱歉!”

“我还是算了吧……”塞尔维斯叹道,“使用那种东西召唤来的并不是这个我,而是三十年前那个我,但是,我不想失去这三十年的回忆,这三十年,我很幸福……”

“是吗?那就好,谢谢你。”

我很少看到这么温柔的女主人。

直到这一刻,我想,我大概真的知道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东西,比如,二次圣战的参与者,他们居然都还在这个世界上,以一般人所想象不到的方式生活着。所谓的英雄,说不是人,但其实,骨子里也是普通人啊……

如果把这些告诉村里的人,他们一定会把我当疯子吧?哦,不,想想,这些人物从来不直接承认自己的身份,这表示他们一点也不想这样的生活被扰乱,所以,我其实,真的知道得太多了?

也许,我这个记日记的坏习惯,这个日记本身,就不该存在——我会被灭口吗?他们现在为什么毫不避讳我这个外人?还有那换了好几任的厨子,难道,他们都不是被辞退了?

哦不,我会被灭口的,我一定会被灭口的,也许,我会在返乡的路上,莫名其妙的消失,永远不会回到我的家乡……这太可怕了!

结果,我说出了连我自己都很惊讶的话:“你们待我太好了……所以,我可以继续留下吗?女主人现在需要人照顾吧?我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回家的事,可以晚些的,毕竟,我们平时也有书信联络,家里人都很好,不用担心……”

于是,我又留下了,当然,这一定是最后一份日记了,我会烧掉它,以后再也不记了,再也不……()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查找本书!月精写的好看吗?没看完的您可以把::如果您喜欢月精写的《》,请把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如果你对有什么建议请给管理员发短息。 ( 明智屋中文 wWw.MinGzw.Net 没有弹窗,更新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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