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少了两万块,叶思甜的底气一下子没有了。
心情也坏透了,原本想要迟几天去找叶家国的她,决定即刻就回去。
叶家国那里再怎么不好,也能面粉吃住,她可以省下一笔生活费不是吗?
她打定主意,眼泪汪汪的对李克说道,“我三天后去银河镇拿我放在你宿舍的东西,我现在穷的很,你千万别将我那些东西给扔了。”
李克秉性温和,并不想锱铢必较,点了点头,“可以,不过我希望你能早点拿走东西,因为我可能会调职。”
李克想要调职也是因为叶思甜。
银河镇职工宿舍那些人,都知道他和叶思甜结婚的事,突然只剩下他一个人,大家一定会使劲打听,迟早会摸出真相,为了自己和家里人的名声,李克决定调职。
至于不能与秦隽共事,这个项目无缘,下个项目再一起就是了。
叶思甜也想到了这一点,忙忙的答应了,“我知道了,我尽量后天就过去。”
叶思甜从李克那里出来,只想先回去娘家她的小卧室好好缓缓,好好谋划一下未来。
她以为这会回去,家里只有邓梅妮,最多,也就是多了一个临时请假或者放假的叶家国,谁知道拿钥匙打开大门,屋里竟然热闹非凡。
她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定那多出来的中年妇女不是她的姑姑或其他熟人,另外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和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也是实打实的生面孔,疑惑的问道,“爸,奶奶,她们是谁?”
不是她想的那样吧?
如果是,那叶家国也太薄情了吧?
邓梅妮见叶思甜完全没有注意到她打了石膏的腿,一点也不关心她,顿时怒了,她气呼呼的说道,“这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你的后妈和你的新妹妹。”
叶思甜目瞪口呆,“……”
卧槽,他们怎么敢这样?
就算这些人救了奶奶,也不至于接回家做一家人吧?
自己的亲妈王雪兰只是去坐牢,而且只有五年,叶家国不至于另娶吧?
见叶思甜惊讶过后,满脸气愤,叶家国脸色讪讪的,很有些难为情。
其实他也没想这么快就娶新老婆,可袁清芳实在太漂亮太温柔,又特别欣赏他,邓梅妮又一力撮合,说别的不说,她现在摔伤了腿,家里需要一个能干的女人服侍她,请保姆需要不少钱,与其那样,还不如直接娶了袁清芳。
虽然说袁清芳的小女儿还在读书,但大女儿已经参加工作了,而且女儿不比儿子,运气好,结婚不仅不需要娘家出钱,搞不好还能赚一笔,娶袁清芳一点也不亏。
苏澄温柔,但不贴心;王雪兰贴心,但性格过于强势泼辣,反观袁清芳,温柔又贴心,而且做得一手好菜,叶家国只犹豫了一宿就沦陷了。
袁清芳刚被前头的夫家,赶回现在的娘家,正是无处可去,她和叶家国虽然刚认识,但她住在附近的娘家父母都说叶家国人还不错,可以嫁,她征得两个孩子同意,昨晚搬过来,今早就和叶家国办了结婚手续。
袁清芳不知道的是,她娘家人之所以说叶家国还不错,是想借机攀上叶云染。
她娘家人真为她好,就不会任凭她在前头的男人病死没多久,就将她们娘仨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