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三章富贵
当时有了孩子,记了许多年的地位官职又有了盼头,叶正华心里是十分高兴的,男人一高兴,自然杯中之物就多喝了些,当天晚上的事情他不记得了,不过醒来时,却是在正房于氏的屋里头睡着,压根儿不记得自己曾经去过乔沐心的院子。而以当时他的性子来说,乔沐心虽然性格软绵又懦弱不讨他喜欢,不过二人少年夫妻,多年感情是有的,虽然为了名利富贵,也娶了当时颇得他另眼相看的于氏,不过男人心里自有一朵红玫瑰和白玫瑰,于氏样样要强,占了红玫瑰的名头,乔氏与她性子完全大不相同,甚至是异常的反差,一个大家出身,手段众多伶俐,一个普通乡下姑娘,性子温柔似水一般,叶正华心底还是有这个结发妻的,喝醉之后,想找她分享自己的欢喜,那是极可爱的事情。
一想到这儿,叶正华后背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这件事他全然没有印象,而于氏当初丝毫没露过端倪,压根儿瞧不出她心里头的想法,自己也因此被瞒了许多年,如今看她狰狞异常的神色,不知怎么的,叶正华心里就生出一层层的提防来。于氏此人不止心狠手辣,而且她还能忍,当时的事情,如今看来她是极度在意的,偏偏却装得若无其事,甚至过了这么多年,他都没察觉到异常,这妇人的心,果然是如海底针一般,叫人难以琢磨又令人胆寒。
“乔氏那贱人,不止是勾引了你,而且两个月后,她怎么就能有了喜脉呢?不过就是一晚而已,她怎么如此好的运气?”一说到当年的事,于氏好似沉浸在当时的情绪里头,好像受到回忆的影响,变得十分的暴躁与忧伤,眼泪顺着眼角往下流。只是提到乔沐心时,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双掌死死的握成了拳头,手背上头青筋迸裂,显然她此时心情激动异常,嘴里开始破口大骂了起来。
叶正华听她这么说,心刹那时像是从最高处掉落到悬崖底下,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儿。有些茫然,又有些冷冰冰的,于氏才嫁他那会儿,两人感情正好,他因儿子的事迁怒到乔沐心身上,对她并不待见,遇着于氏这样一个与乔氏完全不同性子的女人时,深受吸引,再加上于氏身后代表的势力与帮助,因他是停妻再娶。要不是于氏对他倾心,他根本是娶不到于氏这样的大家女。老泰山那时对他很是看不上,因此为了表现,他足足有好几年的时间,都是歇在于氏的院子里的,乔沐心那儿,自从于氏过门儿之后,也就是个摆设而已。并没踏足过,除了于氏之外,再有第二个女人。还是他膝下多年空虚,于氏的父亲过世之后的事情了。
当年,于氏说乔沐心偷人,红杏出了墙,就是因为她身怀有孕,而自己却并没有踏足过她的院子,令她百口莫辩,叶正华那时十分信任于氏,毕竟那时的于氏表现得也是相当好,不止是善待叶明俊,对乔沐心也并没打压,时常送他们母子的东西都是好的,那时叶正华一心放在仕途上,根本很少有心思放在叶明俊母子那边,又为了安抚老丈人的心,没去过乔沐心院子,没亲近过她,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怎么来的?
就是因为死死扣住了这一点,于氏让叶正华深信不疑,甚至根本没怀疑过于氏在其中动过手脚,叶正华表情茫然到不知所措,他不知该怎么来接受从于氏这儿今日才听来的消息,表情有些无辜到呆滞,于氏等了这么些年,终于有将秘密说出口的一天,与以前明绣兄妹刚出现在京城时的恐慌不同,怕叶正华知道这些时对她露出失望不喜的心情不同,她此时是快意的,看到叶正华的模样脸色,她心里只觉得痛快非凡,受了这么些日子的气,叶正华不打她也不骂她,只是这种柔和的冷暴力,精神上的折磨,却是比任何一种的折磨来得深,看到叶正华傻呆呆的模样,于氏接着又继续说道:
“当初得知乔氏怀孕时,我立即就知道,肯定是明若出生那天晚上,那贱人不要脸的勾搭了你,才有了这个野种。”于氏笑容得意,眼睛里闪烁着光彩,见到面前这枕边人铁青傻愣的脸色时,她心里得意又欢快:“那野种……”
“住嘴!”叶正华听她左一个野种,右一个野种,当下脸色铁青,终于回过了神来,此时不管他心里如何的失落,对于当年事情的真相竟然是如此的一种茫然失措,但他却隐隐有一种欢喜,有十分之一没有被戴绿帽的欢喜与舒畅,也有十分之一的对那个原本以为是野种,实际上是自己女儿的太子妃感到欢喜与骄傲,另外的八分,则是有一种狂喜涌上了他的心头。太子妃是他的女儿,原本以为是要与她对着干,没想到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己二人竟然是父女,有了一个当太子妃的女儿,自已就是未来的国舅,叶明俊认不认自己,会不会再帮助自己,还有什么关系?他就是不帮自己,不认自己,只要有太子妃,他就足够了。
叶正华兴奋得脸庞不住颤抖,双手不停的互相搓了起来,此时得知明绣应该是自己的女儿之后,那心里的想法就已经与之前相差甚远了,太子妃是他女儿,往后别说一个从二品的侍郎,他就是想要个爵位回来,也不是难事儿,叶明俊不就是因为明绣,而被破例封了一个建安伯?自己是太子妃的老子,未来的国丈,太子怎么也会给自己几分脸面。当初没料到是误会了乔沐心,如果是没有赶走她,如今自己早已经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了,哪里还用吃如此多年的苦?
可恨于氏这贱人,从中作梗,让自己父女平白无故分离了如此多年,当真是最毒妇人心。一想到这些,叶正华看于氏的脸色就有些不善了,于氏嫁给叶正华多年,与他相伴了二十年,尤其是当年她仰慕喜欢他,对他的了解,十分之深刻,此时见他神色变幻,就猜到了一些,忍不住就笑了起来:“老爷如今可是怪妾身了?咳,咳咳……”她说完,咳了两声,好一会儿之后,她才强忍住了喉咙里的痒涩感,声音粗涩道:“这太子妃,算着时间,应该是乔氏那贱人的女儿,更有甚者,还可能是夫君您的女儿。”
听她这么一说,叶正华眼里就露出一丝笑意来,得意的人,最喜欢听的总是人家的附和而不是人家泼的冷水,于氏这么说,显然是叫原本有些忐忑的叶正华,心里无异于吃了一剂定心药,更是觉得舒坦,原本看着老相毕现的于氏,也不是那么恶心讨厌了,难得对她露出了一个笑脸,正想夸奖她时,于氏却别开了脸,眼里露出厌恶之色,接着说道:
“就算太子妃是您的女儿,您以为,她凭什么会认您?一个小贱种,就压根儿不买您的账,人家如今身为堂堂太子妃,上头只得一个哥哥,无父无母压着,还不快活欲仙?”于氏说完,见于叶正华铁青的脸色,心里更加畅快,他越是难受,自己就越是欢喜,见他如今这副模样,于氏忍不住就笑了起来,越笑越是大声,叶正华恼羞成怒,他心里虽然想得笃定只觉得荣华富贵在与他招手,不过有了叶明俊这么一个叛逆的,如果再出一个不认父亲的,那说不准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眼见着荣华富贵触手可及,叶正华下意识的不愿意去想那些触眉头的事情,巴不得事情如自己想像中的一般顺利才好,因此压根儿不敢去想明绣不会认他,瞧不起他的话,如今听于氏这么一说,就如同烧得火红的锅里,突然被人泼进一盆冷水般,一下子歇了火,虽然是冷静了下来,不过心底的那个声音却是告诉他,于氏说的话极有可能是真的,甚至就是真的,叶正华当下就觉得像是煮熟的鸭子给飞了般,忍不住将气撒到了将他美梦戳破的于氏身上,伸手狠狠就给了她一个耳光:
“你说谁是贱种?叶明俊是我儿子,他到死了,身上流的也是老子的血!”叶正华说得斩钉截铁,目光中露出坚定异常的神色来,如果一开始想要认回叶明俊为的不止是荣华富贵与传宗接代外,如今因明绣的身份,他更是想将儿子认回来,毕竟叶明俊的性子他了解,懦弱无比,给人吓一吓,哄一哄,没主见的他说不定就会软了心肠。假如太子妃是个不好相与的,到时如果有叶明俊帮忙说好话,这父女团圆的事儿,也不是不可能的。
越想,叶正华越是兴奋,好像荣华富贵就在眼前唾手可得一般,可叶正华一想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富贵,结果因为于氏的拈酸吃醋,而生生熬了这么些年,他心里就跟火烧火燎一般,看着于氏,目露凶光,一耳光扇了过去:
“贱人,险些误我大事!”